大庆医学高等专科森林舞会游戏: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四有”好青年,特制定我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以鼓励思想进步、勤奋好学、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学生。
一、评选范围
凡属国家正式计划招收的高职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第三年实习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评选条件
1、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生成长学分银行)排列在班级前十名以内;
2、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
3、奖学金获得者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专业排名30‰以内。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10‰,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20‰,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
三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30‰,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进行汇总、评议,每学年评定一次,以每学年的学习成绩为基本依据,按比例确定奖学金的人数和等级。以班级为单位,报各系部、学生管理部,经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并进入学生档案。
四、有下列行为者不享受奖学金
1、凡学年内违反《高等森林舞会游戏:学生行为准则》及《大庆医学高等专科森林舞会游戏:学生管理规定》;
2、受到党、团、行政处分的;
3、凡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或考试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