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中央及森林舞会游戏:有关纪律检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舞会游戏:党政统一领导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职责。
第三条 书记、校长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负责人,书记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负责人。机关科室、基层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四条 领导班子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教育活动,不断规范干部自身的行为,塑造文明形象,坚决杜绝各类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经常通过各种会议,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六条 党支部每年在工作计划中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其情况列入本年度工作总结。
第七条 领导干部对身边的人做好廉洁自律教育,保持自身公正清白,保护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务实工作。
第八条 书记要定期向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情况。
第九条 实行领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必须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在述职同时要进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
第十条 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不力或不履行的,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对干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苗头事情不教育、不提醒、不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责任追究。